2020年8月17日
[ 知识产权信息 –外观设计/商标 ]
自2021年4月1日起,可以就多个外观设计共同提交一份申请(关于日本《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的后续介绍)。
自2020年4月1日起,《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付诸实施。
在本次《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中修订的项目里,以下两项尚未确定执行时间的项目将于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有关已实施的《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的修订项目摘要,请参见下面的<补充信息>。)
●就多个外观设计共同提交一份申请
目前,基于一个外观设计提交一份申请的原则,一份外观设计的申请只能包含一个外观设计。
但自2021年4月1日起,一份申请可以包含多个外观设计。
此外,将按照每个外观设计分别进行审查,并且每个外观设计将产生一个外观设计专利权。
●废除物品分类表
将取消外观设计申请书中记载的规定“与外观设计相关的物品”的“物品分类表”。由此,可以灵活地描述“与外观设计相关的物品”,并减少因“与外观设计相关的物品”描述不符而被驳回的可能性。
为了能向您提供恰当的建议,本事务所随时获取有关外观设计审查标准、执行规定等的最新信息,并不断地进行业务钻研。
如果您对《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小早川专利商标代理师)。
<补充信息>
已经付诸实施的《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的概要如下。
1.扩大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的范围
(1)图像设计
至今为止,除非将图像设计记录或显示在物品上,否则图像不受到保护。
但是,《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生效后,可以保护未记录在物品上的图像(例如保存在云空间上并通过网络提供的图像,或投影在墙上等的图像)。这些图像将作为图像设计受到《外观设计专利法》的保护。
(2)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
至今为止,除非建筑物等房地产(包括室内)的设计属于大规模生产的“组装房屋”,否则它不受到《外观设计专利法》的保护。
但是,《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生效后,可以将建筑物的设计(包括室内设计)作为建筑设计或室内设计加以保护。
2.关联外观设计制度的扩充
(1)申请期限的变更
至今为止,必须在主外观设计的公报发行日之前(约8个月)提交关联外观设计的申请,如若超出公报发行日,则申请不能作为主外观设计的关联外观设计获得批准。
但是,《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生效后,可以在主外观设计(如果存在基础外观设计(最初的主外观设计),则为基础外观设计)申请后的十年之内作为关联外观设计提出申请。
(2)对“仅”与关联外观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的保护
至今为止,只有与主外观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可以注册为关联外观设计,而“仅”与关联外观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不能作为关联外观设计获得注册认可。
但是,《外观设计专利法》修订法案生效后,将在上述申请许可期内允许将 “仅”与关联外观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作为关联外观设计进行注册。
3.其他
还有以下修订项目,仅对项目名进行简要介绍。
(1)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的变更(从自注册日起20年变更为自申请日起25年)
(2)创造性标准的明确化
(3)间接侵权规定的扩充
(4)损害赔偿额计算方法的修正
(5)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的对象范围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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