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ent 专利
- Q 1.在日本提交申请时需要各类署名文件(如委托书、转让证明、宣誓书等)吗?
- Q 2.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是否可以准备外文说明书的日文翻译?另外,如果申请人自行准备了日文翻译,可以对译文进行检查校对吗?
- Q 3.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的申请或直接申请可以以外文形式在日本提交申请吗?
- Q 4.通过PCT途径在日本提交申请(办理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申请)时,什么时候需要提交日文翻译?
- Q 5.是否能够通过PCT途径在日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 Q 6.请告知进行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 Q 7.在日本是否允许多项引用的权利要求?
- Q 8.日本是否存在如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制度?
- Q 9.在日本是否适用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
- Q 10.请告知答复OA(审查意见通知书、驳回决定)的期限。
- Q 11.请告知在日本提交分案申请的时期和时机。
- Q 12.日本是否存在针对期限延误的补救措施?
- Q 13.在日本,官费是否存在减免制度?
- Q 14.请告知各类手续的官费
- Q 15.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trademark 商标
- Q 1.正在考虑在日本直接提交商标申请,请问此时是否需要委托书?
- Q 2.以日本为指定国进行了马德里商标申请,并收到了来自日本专利厅(下文简称为JPO)的审查意见通知书。请问委托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时是否需要委托书?
- Q 3.正在考虑在日本直接提交商标申请,请告知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信息或文件。
- Q 4.能否委托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就指定商品·指定服务对申请人的商品、服务或刊登有这些信息的网页、商品目录等内容进行确认,并给出恰当的建议?
- Q 5.在提出申请之际,能够就商标的标识(mark)的形态等与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进行研究讨论?
- Q 6.申请人想在日本提出申请之际实施商标检索。并需要发现在先商标时给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和方案。能否委托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不仅就是否存在在先商标进行检索,而且还对包含上述具体措施和方案在内进行检索?
- Q 7.在日本,商标申请仅进行初步审查吗?还是会就识别力和先后申请等进行实质审查?
- Q 8.以日本为指定国进行了马德里商标申请,并收到了来自JPO的临时审查意见通知书。在进行答复之前能否委托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就消除拒绝理由的可能性给出相关见解或意见?
- Q 9.请告知答复OA(审查意见通知书、驳回决定)的期限。
- Q 10.能够委托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给出补充性的意见(second opinion)?
design 外观设计
- Q 1.正在考虑在日本直接提交外观设计申请,请问此时是否需要各类署名文件(如委托书、转让证明、宣誓书等)?
- Q 2.以日本为指定国进行了基于海牙协定的外观设计申请,并收到了来自日本专利厅(下文简称为JPO)的审查意见通知书。请问委托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时是否需要委托书?
- Q 3.正在考虑在日本直接提交外观设计申请,请告知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 Q 4.以日本为指定国进行了基于海牙协定的外观设计申请,需要向JPO提交优先权证明书。请问可以委托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进行提交吗?另外请告知所需的资料等。
- Q 5.在日本,外观设计仅进行初步审查吗?还是会进行有关新颖性和设计的非容易性等实质审查?
- Q 6.在日本直接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之前该设计已经在本国丧失了新颖性。该情况下有必要在日本获得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吗?
- Q 7.以日本为指定国进行了基于海牙协定的外观设计申请,并收到了来自JPO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在进行答复之前能否委托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就消除拒绝理由的可能性给出相关见解或意见?
- Q 8.请告知答复OA(审查意见通知书、驳回决定)的期限。
- Q 9.申请人以与其在日本已获得注册的公知设计相同的构思理念进行了新的外观设计。请问该设计能否在日本获得注册?
- Q 10.能够委托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给出补充性的意见(second opi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