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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DESIGN

WHAT WE DO涉及的业务

本法人设有专门负责处理外观设计・商标业务的部门。该部门现有多名经验业绩丰富的外观设计・商标的代理人和实务负责人。

外观设计的业务领域

检索调查业务
在前外观设计检索、使用检索(与外部机构合作)、监测服务等
授权相关业务
外观设计申请、提交优先权证明书、办理不丧失新颖性的手续(提交证明等手续)、就审查意见给出见解、给出补充性见解(second opinion)、答复审查意见(包括办理延长手续)、针对驳回的复审、请求撤销判决诉讼等
争讼相关业务
无效宣告、注销撤销申请、侵权诉讼、警告应对、代理交涉、拟定合同、鉴定意见、海关拦截等
其他相关业务
拟定与外观设计相关的各类合同·战略规划辅助、提供日本外观设计实务的相关研修服务等

WHY US我们的优势・强项

特征

特征

在日本国内外观设计的申请、答复审查意见、审判代理方面,本法人拥有丰富的业绩。此外,在应对有关日本国内外观设计的交涉、诉讼等纠纷;以及后续的合同业务等方面本法人也拥有丰富的实战业绩。
另外,对于涉及日本国外的上述这些业务,本法人作为在国外申请外观设计等业务的在日代理人,也拥有丰富的应对经验。
因此,例如您在日本申请一件外观设计,我们会预想注册后行使外观设计权的各种情况,并在此基础之上为您提供各种申请内容方案;而且,关于注册后的权力行使或使用许可交涉、拟定合同等方面,我们也可以提供一站式服务,助您一臂之力。

代理业绩

以下介绍本法人代理的在日本成功注册的部分业绩。

  • 代理実績
  • 代理実績
  • 代理実績
  • 代理実績
  • 代理実績
  • 代理実績
  • 代理実績
  • 代理実績
  • 代理実績

服务

外观设计申请
外观设计申请

与国外情况相同,在日本能够仅就特征部分提出权利要求。另外,对于近似设计,通过使其满足规定要求也可以获得独立注册,此外还存在延长注册后的公开时期的手续(保密外观设计相关的手续)。
在考虑到这些可利用的制度的基础上,以确保最宽泛的权利范围为前提,对是否可以利用与案件相应的得当制度(关联外观设计制度等)进行研讨并提出方案和建议。
另外,近年来为了和国外达成协调一致,虽然放宽了日本特有的附图要求,但是现今仍然存在日本特有的附图要求。
因此,立足于上述日本特有的附图要求,为您提出与申请相适的附图内容方案。
另一方面,在日本,关于权利范围的解释,不仅是附图,申请书中记载的外观设计对象物(如物品、建筑物、图像、内部装饰)的用途/功能、使用方法的内容均为必须要考虑的要素。而在国外的制度中这些内容是不需要记载的。因此,对于一眼看去无法明确理解对象物的用途、功能、使用方法的外观设计,国外的客户有时会要求不需要记载上述内容而提交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在申请前我们会向您明确说明为什么需要记载待申请外观设计的对象物的用途/功能、使用方法以及和市场上现有的外观设计群的不同点和特征,并且希望您能提供与应记载的内容相关的信息。然后,我们根据您提供的资料,对在申请书上添加适当而贴切的必要记载事项进行研究,并向您呈交具体方案。在获得您的确认准许后,再提交最终完美版外观设计申请。
另外,当客户提出希望能够早日知晓审查结果时,我们会立足于该外观设计预计在日本实施的时期,来研讨是否适用于加速审查的可能性,并给出建议。

中间程序应对(包括审判)
中间程序应对(包括审判)
中间程序应对(包括审判)

与国外的制度相同,在日本也不允许以变更外观设计申请主旨的方式对附图进行修改或添加、以及修正。
因此,对于以外观设计不明确为由的审查意见,我们会立足于审查意见的内容,在附图或申请书的记载中找出不属于变更外观设计主旨的根据,反复研究如何通过添加/修正说明、或添加/修正附图来消除审查意见中的拒绝理由,并向您呈示具体可行的方案。
如果情况允许,我们还会研究在此时提出新申请的注册可能性,根据需要会向您呈示再次提交新申请的具体方案。
对于以与公知设计近似为由的审查意见,主张非近似会对注册后的权利范围的解释产生影响,在过度主张非近似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将权利范围限定成超乎预想的狭窄。考虑到这种情况,我们会时刻留意在能够消除拒绝理由的范围内提出主张方案。

业绩

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和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
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和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

伴随要求优先权直接在日本提出申请时,基础申请中包含了不符合日本附图标准的附图。不加修改而以这样的附图内容在日本提交申请的话,会因不明确而收到审查意见,之后有可能出现以下情况:虽试图进行了修改,却被当作属于已改变申请主旨的修改而无法获得注册。因此,本法人基于多年的日本实务经验,在确保与基础申请的外观设计的实际同一性的基础上,向客户提议了符合日本附图标准的附图修改方案,在获得客户同意后以修改后的附图提出申请,最终在有效保证要求优先权的基础上,直接获得了注册核准。

针对以与公知设计近似为由的审查意见,通过主张不近似,最终推翻审查意见的拒绝理由而获得注册。主张非近似会对注册后的权利范围的解释产生影响,在过度主张非近似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将权利范围限定成超乎预想的狭窄。考虑到这种情况,我们在答复之前向客户说明了主张非近似会对注册后的权利要求的解释造成影响,并且在能够消除拒绝理由的范围内提出主张,从而在确保最宽泛的权利范围的同时最终获得了注册。

交涉

某台湾企业拥有在日本的某项外观设计权,而某日本企业制造销售的产品却使用了酷似于该外观设计权的相关设计的外观设计样式,基于上述情况,我们立足于外观设计权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与该日本企业进行交涉要求其停止制造销售,并使其中止了产品的制造销售,且获得了损害赔偿。

针对制造销售在日本市场发现的仿制品的企业,我们研讨了用于使其中止制造销售的方案。委托方按照我方提供的方案进行交涉,从而中止了仿制品的制造销售。

超越期待的服务

全球视角的清晰说明
全球视角的清晰说明

本法人的外观设计负责人通晓日本以及各国法律制度,在提供各种服务时,我们会本着国外法律制度与日本的法律制度的不同点,并以此为基础为客户进行周详的说明。

国际化的鼎力辅助

本法人的外观设计・商标部门的大多数成员均具备国外留学经验或在国外事务所实务研修等经验,具备出色的外语能力。无论是以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还是以电话、网络会议等口头方式均能够在充分理解各国文化等基础上进行深度沟通,应对自如。
因此,我们收到了很多来自客户们的赞扬和感谢。

我们会用最灵活的应对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您的需求。
如有商谈事项请随时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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